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嗯!

我承認我很變態

最近的休閒是上網看人吵架!?然後適時的插話讓場面更加火爆,然後再帶著快樂的心情繼續看下去。

其中我常去的是對岸的"吧",對岸的"網民"們常常可以為了小事吵個不停,連個綜藝節目內容也可以讓他們發生"網戰",常常是一個人先出來機車一下,被群起圍攻,一來一往之間常常讓帖子暴增到二三百則,足以讓人消耗30至60分鐘。而且還不小心會發現其實對岸也講"言論自由"的!!被圍攻的人常常會留下一句,「這是個言論自由的地方....」。

結論是,我真的是一個時間很多的變態...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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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了許多人的部落格,

發現,

第一,有人氣的都要有照片

第二,照片幾乎都是美眉

第三,很多都是感情...

第四,有朋友的人才會有人氣

第五,很多都只有開台卻沒文章

第六,短短的句句話也能構成文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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